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A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0194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A)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A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4.78%;每份C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06837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C)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C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2.27%;每份D类基金份额(指基金代码为019653的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D)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D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0.14%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5年4月14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2025年4月15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5年4月1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5年4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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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名义,通过电话、QQ群、短视频、游戏植入式广告、线下推广等方式诱导投资者下载仿冒APP(包括但不限于“银华”、“银华联办”、“银华合办”、“新银华”、“银华云”等)或通过提供仿冒网站链接、伪造本公司法律文件或交易记录等方式,引诱投资者充值、转账,或冒充本公司员工提供非法证券咨询等服务,谋取非法利益。为此本公司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本公司从业人员的公示信息均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行为主体。

二、本公司一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自律规则等各项规定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私募资产管理、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等监管部门许可的业务。本公司及全体员工从未开展或授意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种类的非法证券咨询、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亦不会在任何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公募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与其合作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三、本公司唯一官方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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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或者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公告明示的且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办理,不应向任何个人银行账户或未经核实的银行账户转账。

五、为防止投资者个人信息及投资信息泄露,请投资者注意辨别,不要轻信他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以本公司或员工名义进行的疑似非法活动,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010-85186558进行核实,并建议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如已受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合法权益。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本公司或本公司员工名义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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